刺杀系擅长潜伏突袭,既然被常乐察觉,也就失去了优势。
常乐也不急于对付他们,假装自己一无所知,指挥着同学们谨慎搜索前进,还故意拿着地图大吼几声,说这鬼地方跟图上画得完全不一样。
这样一来,敌人就不会怀疑他早有防备,他主动变更路线的举动,也给伪装成“迷路”。
常乐的计划是,等到足够接近时,再亲自猛扑过去,干掉几个,留一个活口问一问,搞清对方的人员实力和集结地,再反客为主发起袭击。
然而对方也很谨慎,常乐一行人缓缓接近,他们也在徐徐后退,始终保持近千米的距离。常乐如果硬冲过去,他们一哄而散,不可能全部擒杀。
既然如此,常乐也就不去打草惊蛇,很平静地继续猎杀各种“人型生物”。
说“人型生物”,是因为目标不仅仅包括兽人,也有人类盗匪,五班在下午就捉到两个。
那两人躲在林中不敢动,可还是被萝拉发现了溪边的脚印,并且一路追踪,无需常乐插手帮忙就将他们生擒。
两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苦苦求饶,自称都是善良百姓,不知怎么就被官军抓了,然后给扔到这里,用了一整天都没找到出山的路。
按演习规则,什么都不用问,一刀杀了就行,除了本校学员之间不许自相残杀,这山里的“人型生物”个个都是猎物。
不过五班的人这次都比较犹豫,毕竟对方是人,而学员们进入军校一年以来,大多数手上还没沾血,所以大伙的目光都注视着“老大”。
常乐来到两人面前,问他们住在哪里,平时做什么营生糊口,家里还有什么人。
他们回答说是种地的,就在这哈维兰平原某地务农,家里当然妻儿老小俱全。
常乐听完不置可否,将他们的手拉到眼前看了看,转身就走,扔下一道命令:
“没一句真话,杀!”
两人顿时哭喊求饶,承认他们是强盗,但没杀过人,只是在团伙里充数的,所以遭遇官军围剿时才会被头领抛弃,给捉来扔到这里。
这种哀求当然不会有效果,萝拉提起了刀,令那哭喊变作惨叫,几秒后戛然而止。
女汉子杀人不眨眼,其余学员却普遍脸色发白,甚至有的还闭眼扭头。
许斯也有些哆嗦,挥剑在尸体上猛斩,“啊、啊”大叫,回到常乐身边时还在擦冷汗。
常乐看着他笑:
“诗人,你糟蹋人家尸体干什么?”
“练……练练胆子……”
“砍死尸也能练胆子?下次再有强盗,你杀!”
“啊?”
许斯的惊慌引发周围一片笑声,倒也掩饰了他们自己同样没出息的表现。
瘦猴最后一个离开尸体,他学着常乐的样子,将强盗双手拉到眼前细细研究,片刻后身姿灵活地窜出丛林,回到大部队里跳着高喊:
“老大英明!强盗那双手,根本就是拿刀剑的,不是握锄头的!”
“一只马屁猴!”萝拉一脸鄙夷。
常乐却是满面春风:
“这马屁拍得很好,我很舒服!大家记住,以后分到部队,看到任何一个长官比你厉害的地方,要先弄懂,学会,然后再拍马屁,这样才容易拍到痒处,既有长进,又能升官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