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中最年轻的女子才十六岁,名叫“阿虹”,那天原本在街上卖花,有地痞来调戏,被她骂了几句难听话,结果地痞发火打她,又拖入小巷施暴还不算,事后又向城防军诬陷她偷东西。
由于地痞是平民出身,卖花姑娘是贱民,城防军连证据都不要,就将阿虹抓去,而阿虹控诉对方的侵犯行为,根本无人搭理。法官只问了两句就判她坐牢一年。
年轻贱民女人进牢房,通常没什么好下场,阿虹受到狱卒花样百出的摧残,现在看起来容颜憔悴,双眼无神,看起来对人生已经绝望,花季少女该有的活力无影无踪。
而脸上有脚印的那位,是个中年女子,绰号“母老虎”,事发时正与另一个较年轻的贱民女性口角,相互扯头发打架,城防军也只是哈哈大笑看看热闹,还撺掇她们撕对方衣服。
可是打急了之后,她从地上捡起石块向敌人砸去,对方一躲,命中了看热闹的平民。这下事情就大了,城防军立刻抓人,而且两人一起抓。
年轻的那个在牢里死了,据说是给狱卒“玩坏了”,“母老虎”年纪大,又长得比较吓人,反而躲过一劫。
三人中相貌最漂亮的,是那个带着孩子的女人,年纪二十出头的样子,儿子四岁,这母子俩却是二十一人里仅有的真正死囚。
原因很简单,贱民严禁与上等阶层通婚,以免污染高贵血脉。
常乐和芬妮恩爱已久,渐渐忘了还有有此规矩,可是整个尤里安大陆,对这条律法执行得非常严格。
彩蝶和一个平民小伙偷偷相恋,虽然不能公然结婚,也悄悄住到了一起,像夫妻一样过日子。
可惜就在不久前,男人喝酒时不慎说漏了嘴,被与他关系不洽的“朋友”举报,男方判了十年监禁,女方母子直接绞刑。
由于嫌她“晦气”,狱卒倒是没有侵犯她,如果没有被军队征用来当“猎物”,今天就是行刑的日子,母子俩应该已经挂在了市政厅前广场上。
这些贱民都来自卡塞尔城贱民区,所以是同一批进山,之后也一起找地方躲藏,常乐从小出门不多,但对他们当中不少人都隐约有印象。
例如脸上有脚印的,在贱民区知名度不小,常乐就听说过“母老虎”,家里也叮嘱他别去招惹此人。
而判绞刑的这位彩蝶,由于长得漂亮,也曾给年幼的常乐留下深刻印象,那时她还是个少女,后来在贱民区没了踪影,想不到是和平民小伙私奔了,连孩子都已经四岁。
彩蝶对自己的遭遇已经认命,唯一的盼望就是要让孩子活下去。可是在山里躲了几天,饥肠辘辘,孩子虚弱得眼看就要不行,所以常乐才会在洞外听到她的哭声,从而发现这些人。
众人的故事都很简单,常乐又要求长话短说,所以讲一遍没花太多时间。
但是,仅仅一些简短的小故事,就让常乐胸口压住了一块巨石,呼吸维艰,心脏“怦怦”狂跳。
在巨石压迫着的胸中,好像藏着一团烈焰。从雪萤姐姐逝去之后,炽热岩浆就已存在,如今仍在不断积蓄着温度与压力,早晚会将一切阻碍掀飞,势不可挡地喷薄而出!
贱民曾是恶魔的同盟?就算真的发生过,也是几千年前的旧事!
眼前这二十一人,哪一个邪恶黑暗?就算兆祥招人讨厌些,也不过是“没出息”。
假如贱民就该因此永无翻身之日,常乐宁愿自己来做恶魔,带领贱民砸烂这个可恶的旧秩序!
兆祥看常乐沉默不语,忍不住开口提醒:
“这些女人孩子碍事,要不我跟你走,让你手下的官军护着我,一起出山?”
常乐瞥了大叔一眼,忍不住地流露出鄙视:
“从刚才开始,我就不是官军了,如果怕女人孩子连累你,你可以自己走,我护着他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