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乐忍不住一笑:
“我们说能上天堂,就真的能上天堂?”
彩蝶压低了声音,嘴角一丝坏笑:
“反正没人去天堂看过,咱们尽情讲故事,有谁能反驳?”
“没想到,你这么狡猾!”常乐装作目瞪口呆,片刻后嘻嘻一笑,“但是我喜欢!我越来越喜欢你了!”
彩蝶脸色微微一红:
“你别这么说,我绝不能对不起狱中的丈夫,只是有点遗憾……十六岁的时候没能遇见你。”
十六岁,正是她爱上平民小伙戴维,与其私奔的年纪。
常乐一愣,没想到自己并无复杂含义的“喜欢”二字,不但令对方误会,还引发了明显带有情意的回应。
不过他立刻就笑了:
“大姐,我也是卡塞尔城贱民区长大的,你十六岁的时候经常见到我,难道忘了?”
彩蝶闻言,盯着常乐看了半晌,茫然摇了摇头:
“我离开那里很多年了,不太有印象……”
常乐笑着用手指遮住自己上唇的胡须:
“那时候我才十岁,屁都不懂,可能刮了胡子你能认出来。”
“你比我小六岁?今年十八?”这回彩蝶惊呆,“我看你指挥若定,大将风度,至少也该有二十多岁!”
“多谢夸奖,但我真的这么小。”
“太了不起了,你身上一定有很多神奇故事,能不能讲给我听听?”
常乐的“恶魔之子”系列故事并不方便跟别人讲,但是还没等他转移话题,彩蝶就瞪大双眼连连摆手:
“你不用说了,真实的人生肯定平淡,但你需要神奇,我来给你创造一个新的身世!”
“什么?”常乐完全摸不到头脑。
彩蝶笑着解释,在平民社会里流传着不少异端教派,虽然取用了光明教会的神学架构,却都塞进自身的私货,重点就是教主一定非常神奇,是天神在凡间的化身等等。
这种做法效果出奇地好,彩蝶决定对常乐如法炮制,而且直接将他定位成“光明圣帝转世”,“圣帝五千年后又一次降临”。
这说法令常乐目瞪口呆,但他不得不承认非常有道理,自己和贱民要与恶魔划清界限,这是最佳方法。
最后他摇头惊叹:
“彩蝶姐姐,你也是个神奇的女人,不如跟我讲讲你自己吧!”
彩蝶个性开朗,并没有遮遮掩掩,讲了自己自幼成长的经历,重点当然是与平民小伙的故事。
因为从小敢作敢为,她才跟着戴维私奔,又因为个性好强,才会自学认字和看书。
可惜由于跨阶层通婚不为法律所容,她很少敢于抛头露面,不免将一身才华都耽搁在了家务上。
要不是戴维那家伙酒后失言,导致一家人统统被捕,今天这个时间的彩蝶应该正在洗碗,然后帮丈夫烧洗澡水,过着平凡而幸福的日子。
“戴维那件事,是祸也是福。”彩蝶最后笑道,“我和儿子没有挂在绞刑架上,阴差阳错,反而被你解救,投身于一项伟大事业,我现在有了新的精彩人生!”
常乐也充满感慨:
“是啊,阴差阳错,要不是因为雪萤姐姐,我现在也还是男爵家的小奴仆。”
“雪萤?”彩蝶一声惊呼,“是我邻居家那个漂亮小丫头吗?应该比你还小,怎么你叫她姐姐?雪萤妈妈死得早,后妈经常打她,这小姑娘也厉害,敢跟后妈对打!她现在怎么样了?”
听到雪萤小时候的英勇事迹,又想起她在男爵城堡对自己的爱护,常乐泪水满眶,略带哽咽地请求道:
“方便的时候,请带我去雪萤家里看看。”
常乐的表情说明了很多问题,彩蝶叹息一声,陷入了长久沉默。
时间就这样悄悄流逝,转眼到了深夜,彩蝶毕竟不是修炼者,疲乏难支,搂着儿子沉沉睡去,常乐为她盖上一条毛毯,便去检查岗哨。
整个贱民大军除了十几人轮班放哨之外,也都席地而眠。
灵魂仆从们一样疲乏,老黑与钢爪径直睡觉,狼群半梦半醒地游荡,只有蓝月仗着月辉光环支持,精力与常乐同样充沛。
此刻魅族少女正在整理一大堆军服,将它们按照尺寸匹配,逐一放置在睡眠中的战士们身边。
军服来自兽魂空间仓库里的储备,属于异界恶魔的式样,包括上衣、长裤、皮靴和背包等一整套,穿上之后略显松垮,衣袋很多,又缀满黄绿斑驳的条纹,不像近卫军的天蓝色军服那样笔挺鲜艳。
它们不够华丽,但是穿着者行动更方便,而且在树林里很难被发现,就算在土地上,也有不错的伪装效果。
其实仓库里也有式样漂亮的“军礼服”,蓝月就曾穿过其中的裙装,既英姿飒爽,又性|感迷人,但现在常乐更看重实用。
在没有铠甲的情况下,先将军服统一,这支“天堂骑士团”也就更有军队的样子。
常乐望着沉睡的部下们,略带激动地盘算着未来计划,忽然间耳朵一动,放声高喊:
“起床!都起床!紧急集合!紧急集合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