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女王只是抽动鼻子,在常乐胸前袒露处嗅了嗅,便直起了身体:
“既不是魔兽幻化人形,也不是某种奇异兽人,您竟然是个人类,这就更不可思议!”
而此刻常乐的嗅觉也在全力工作,因为随着女王靠近和俯身,一股奇异气味也将他浓浓包围。
这一瞬间,常乐感觉自己好像离开小屋,置身于一片美妙天地,若要确切形容,大约是春天里,细雨中,开满野花的绿草地上……
这就是精灵族女王的气息!
于是他忍不住睁开了眼睛。
常乐已经见过三次女王,第一次隔着数千米距离,第二次只看到绿光流影一闪而过,第三次则是在火场浓烟之中,焦头烂额自顾不暇。
这回他终于看清了女王面目,看清了这个诗一样的女人!
所谓“绝世美人”,就是堪为世间巅峰,再难找出第二个媲美者。
女王是否美到“绝世”,常乐不敢下定论,但有一点很清楚,要想形容她的美,那种不限于容貌身材,还在于超凡气质、绝代风华之美,用普通言语根本做不到。
女王见常乐睁眼,微微一笑:
“醒了就好,我该怎样称呼您?”
常乐却反问:
“我能不能称您为诗人?”
女王一愣:
“我怎么会是诗人?”
“因为,要描绘您的美丽,普通语言不行,只能用诗歌,您是诗一样的女人!”
常乐还真不是故意奉承,完全发自内心。
女王看起来年轻鲜嫩,实际年龄过百岁,子女众多,但她听到这话还是略显羞涩,脸上浮现两团红晕,笑容比刚才腼腆了许多:
“魔龙族长先生,你不会打算一直躺着跟我说话吧?”
“哦……”常乐略带恍惚地起身,却由于不熟悉吊床性能,蓦然失去平衡,整个人翻了过来,面朝地板狼狈摔下。
“当心!”女王闪电般踏上一步,探臂接住常乐。
常乐也借着女王这一托,飞快撑地弹起,连退几步远离了对方,感觉自己脸上滚烫。
他很害怕与女王有肢体接触,当然不是因为对方的强大实力和尊贵身份,而是面对如此美丽的诱惑,惟恐稍一疏忽就会深陷进去。
绝不能忘了自己的初衷,来向精灵族寻求联盟,是为了去救芬妮!
稍稍恢复清醒之后,常乐恭敬行礼:
“魔龙族族长,黑暗魔导师常斯勒尔,很荣幸能为女王陛下效劳。”
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台词,精灵族敬重魔法师,自己黑暗系天赋在戒指支持下又达到四阶,是最适合用来面对女王的身份。
至于使用“常斯勒尔”这个名字,是因为常乐不确定精灵对贱民的看法,用假名可以避免一些可能的麻烦。
其实这已经不算假名,在军校用了一整年,被芬妮每天亲密呼唤“常斯勒尔”,他对这个名字早就充满感情。
女王听到“黑暗魔导师”,并不显得吃惊,她见过常乐释放四阶暗系魔法“女妖尖叫”,而她的表情则充满好奇:
“您是暗系魔导师,但同时也是火系和冰系魔法师,也是实力达到四阶的战士!难道,您是全系修炼?”
精灵不用椅子,女王退后几步,径直坐到地面毛毯上,也示意常乐坐下说话。
她坐下时,为免淡绿长裙碍事,身体小幅而快速地一转,令裙摆飘扬起来,坐定后才缓缓落下,在地面铺成圆形,宛如盛开的喇叭花。
这舞蹈般的姿态动作,连同美不胜收的容颜与气质,令常乐心中又是狠狠一跳。
他也只能收束心神,在女王对面席地而坐,目光低垂着只看女王裙摆:
“我的修炼之路很奇特,很难解释……”
他的秘密并不想让别人知道,何况作为一位“魔导师”,身世背|景越神秘,就越受人崇敬,所以话说得含含糊糊,解释了几句又等于什么都没说。
然后,他瞥了一眼女王饱含笑意的双眸,以及她布满红晕的脸颊,急忙收回视线,并向对方提出了反问。
作为精灵一族的女王,为何她看起来不是绿色血液?
女王的回答倒是非常坦白,她有人类血脉。
其中原因还要从精灵族历史说起。
精灵一族并非凭空而现,最初正是北方日族兽人的分支,所以多数精灵仍然留有绿色血液。
“日族”之所以得名,就是因为他们的绿肤与绿血,能从阳光中汲取能量,全族人哪怕不吃东西只晒太阳,也能维持很久的生存。
可精灵族离开故土,来到南方已历数千年之久,他们要适应幽暗的丛林生活,文化也在悄然改变。
例如日族以宽大下颌为美,这代表强壮和力量,也意味着能够咀嚼坚硬食物,拥有更高生存能力,可以在北方苦寒地带坚强繁衍。
精灵族依靠箭术精湛,捕猎相对容易,不需要跟某些坚硬食物过不去,于是转而追求尖下颌与纤细身材,后者在丛林里通行时也更加方便。
林地里阳光稀少,精灵肤色也渐渐变白,只有类似米拉娅害羞那种时候,脸上浮现两抹淡绿,才会让人想起精灵仍有绿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