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女儿们不行,女王便看上了常乐,不但战法双修都达到高深境界,而且用兵智勇双全,对精灵族人有恩,方方面面都很理想。
只不过,常乐绝不能以“魔龙族族长”身份来接王位。
相反,他必须将魔龙族全体男女老少交出,任由精灵族处置。
然后,他再约束好黑暗生物,可以驱役它们为精灵服务,那么,精灵国王的位置非他莫属!
讲完上述杀气腾腾的价码,女王妩媚一笑,说出了第二个条件,也是最后一个条件:
“若要担任精灵国王,没有血脉关系就没有名义,所以你要娶精灵王族为妻,可以是我女儿,也可以是我本人。”
常乐的心脏又在怦怦乱跳。
女王的条件说清楚了,一切都不是开玩笑。
现实摆在眼前,只要牺牲魔龙族几百男人和一千多女人,就可以坐拥精灵王国的巨大实力与财富!
魔龙族真正的实力在于死灵鸟,而不是那些面色苍白的男女,就算没有他们,常乐仍然可以训练别人驾驭飞行魔兽,保持全部死灵骑兵的编制。
若答应女王的要求,常乐可以说是毫无损失。
像副族长帕巴多瓦,或者“魔龙族妻子”拉西娜,这少数的个体都可以不交出去,悄悄转移至别处,精灵也不会知道。
拉西娜对同族人毫无感情,男人从未见过面,女人妒忌她美貌,对她从来只有欺负,所以某天族人忽然全都“不见了”,她不会太过悲伤。
帕巴多瓦作为常乐灵魂仆从,更不会对此持有异议。
所以,常乐同意女王的条件,非但没有损失,也不会有任何人指责他。
而他的收获,便是强悍的精灵大军,男女战士超过三十万,经他改造,丰富了兵种之后,足以用来征服哈维兰帝国,甚至整个东大陆!
此外,还能娶到人间绝色的精灵女王!
那时自己才是王,女王已成“王后”,自然不必顾虑她是否会盛气凌人。
这笔买卖,简直一本万利!
这时再看女王,魅力也比起初更强了十倍。
她不愧有魅族血统,一旦存心放电,那道魅惑目光就足以让男人沉醉,哪怕蒙上男人双眼,也会被她令人心跳的气味吸引,爬要爬到她脚边,甘心匍匐于裙下为臣。
又是一阵沉默。
女王笑着向前挪了挪,无意间触碰到裙摆,露出一只细腻白皙的脚,脚踝弧度完美,五趾纤细可爱宛如玉雕。
绝世美人的脚,也是绝世美丽!
而女王此时距离常乐不足一米,气味越发浓郁地扑来,除了起初那种“春天细雨野花芳草”的精灵气息,还增添了某种湿润酸甜的体香。
这是特属于魅族女人的气息,足以令男人热血上涌,身体贲张。
由于蓝月的缘故,常乐知道这气味是从哪个部位散发,绝世美人的那个地方,又该是怎样的美丽?
只隐约想一想,就已让人受不了!
女王笑道:
“想好了吗?以你的个性,不该犹豫不决。”
常乐点了点头:
“确实,我不该犹豫的。”
然后,他就将那把弓推回女王面前:
“这礼物太重,您请收回。我是魔龙族族长,就要尽我所能保护族人。”
继而站起,躬身行礼:
“女王陛下请保重,既然盟约不成,趁天色还早,我要赶回魔龙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