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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3章 医院的数据不属于供应商(1 / 2)

“停止部署,封存服务器,删除全部测试数据,还要赔偿五百万元。”

陈志远念完律师函的最后一页,将文件放回桌面。

赵德明看向视频会议屏幕。

“徐总,弘达的正式要求就是这些?”

徐成海坐在弘达医疗会议室内,身后摆着两排产品认证证书。

“医院的新平台复制了弘达系统的调度逻辑和页面结构,已经构成侵权,继续上线只会扩大损失。”

程铮打开开发记录。

“页面由我们重新设计,代码从第一行开始自行编写,调度规则来自医院流程,哪里复制了你们?”

“红黄绿黑分级,床位能力匹配,团队状态联动,这些功能都在弘达平台中运行多年。”

陈磊坐在会议桌末端。

“红黄绿黑是创伤分级标准,难道我给患者贴红标,也要先交授权费?”

徐成海没有接这句话。

“具体侵权内容会由技术鉴定机构认定,在结论出来前,医院应当停止上线。”

“鉴定可以,先明确权利边界。”

陈志远翻开双方四年前签订的采购合同。

“合同第十二条约定,患者诊疗数据归医院管理,业务流程和院内规则由医院制定,弘达只享有软件源代码和产品界面的著作权。”

“新平台使用了历史数据训练调度模型,这部分数据由弘达系统采集和整理。”

“采集工具属于你们,数据不属于你们。”

“没有弘达平台,这些数据无法形成。”

贺知舟把保温杯放在故障记录旁边。

“没有患者,你们平台连一条数据都没有,要不要给患者分股份?”

赵德明翻到另一份附件。

“徐总,我们不打算使用弘达的源代码,也不会照搬你们的界面,为什么不能正常上线?”

“业务逻辑同样受到保护。”

陈志远拿起笔,在纸上写下三个词。

“著作权保护具体表达,不垄断医疗流程,创伤分级来自公开规范,床位匹配来自医院管理需求,团队联动来自应急预案。”

“弘达投入了大量研发成本。”

“你们可以保护代码,不能拿代码锁住医院。”

徐成海往前靠了靠。

“既然医院认为没有侵权,那就让法院裁定,诉前禁令申请今天下午提交。”

程铮切换屏幕,投出新平台的代码仓库。

每次提交时间和修改内容均有记录,开发账号来自医院信息中心,外部协作人员也签了独立开发声明。

“开发期间,我们没有接触弘达源代码,旧平台只提供用户端操作,功能需求由急诊科重新确认。”

“你们连按钮位置都差不多。”

“左边是患者列表,右边是资源状态,放反了才影响使用。”

“布局相似也属于判断依据。”

陈志远翻到律师函附图。

“你们截取的是医院一年前的定制页面,这个页面设计费由医院单独支付,合同附件写明定制成果供院内永久使用。”

徐成海伸手拿过旁边递来的合同复印件,会议画面停了十几秒。

赵德明没有催。

“即使定制页面可以使用,历史接口仍属于弘达商业秘密,新平台无权读取。”

程铮点开接口清单。

“我们只申请导出患者编号,接收时间,去向和救治结果,没有索取算法,也没有读取后台配置。”

“接口由弘达维护,是否开放取决于服务协议。”

“服务协议还没到期。”

“医院单方面部署替代系统,已经构成提前终止合作。”

陈志远把另一页推到镜头前。

“合同没有排他条款,也没有禁止并行系统,弘达必须在服务期内保障数据可读取,并在合同终止后提供标准格式导出。”

徐成海将文件放回桌上。

“法律条文可以慢慢争,平台安全不能拿来试错,开放接口一旦泄露患者信息,谁负责?”

苏半夏打开事故当晚的时间轴。

“先谈安全。”

旧平台中断十一分四十七秒,九名红标患者的实时位置全部消失,值班人员依靠纸表重新核对。